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

出賣朋友 :O



人物: X先生
地點: 某無人街上
時間: 2013年 5月 某個無聊的晚上




大家請保持低調 如果比X先生發現我 post 佢上網

我應該..... 以後再無機會出 post




點解會影呢幾張相呢?

除咗「無聊」我無更好嘅答案




假如各位好耐都無再見我有新 post 

證明我已經不幸遇害

勿念.... :P


- 完 -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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